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西宁法律咨询 > 西宁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的话应当怎么办?

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的话应当怎么办?

唐** 青海-西宁 劳动仲裁咨询 2018.06.15 12:16:58 469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说他们公司好几月的工资都没发,所以我就想问一下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咋办?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宁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西宁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规定,“当事人知道”是指当事人知道并向用人单位提出过争议;“应当知道”是指已经知道(如开资与合同规定少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018-06-15 12:28:58 回复
咨询我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对于你的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这个问题,需要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8-06-15 12:17:5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意见】
只要没有超过仲裁时效,就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0-11-17 21:02:1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