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受过工伤,做过一次工伤鉴定,但是鉴定完没几天,公司有通知在鉴定一次,像这种再次工伤鉴定会再么样?希望有人能解答,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你好,你问的再次工伤鉴定会再么样,有时会是工伤复查鉴定,首先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七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专业解答工伤鉴定通常一次就能完成,主要目的是确定职工因工作受伤导致的残障程度。一般会在病情稳定后进行。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以确保结果准确公正。在进行鉴定时,应根据实际的受伤和康复情况,遵循法定程序,而不仅仅是关注鉴定的次数。
专业解答如果因为某种合法原因不能参加当前的工伤评定环节,一般还是有机会申请参加后续的评估工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向有关部门说明无法参评的正当理由,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申请。不过要注意,如果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而没有按时参评,可能会对你的工伤认证审批进度产生不好的影响。
专业解答工伤鉴定一般一年一复审。要是职工受伤后,病情稳定了但还有残疾或劳动能力受限的情况,就需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是伤势有新变化,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申请重新复审,这样能保证鉴定结果能反映实际情况。
专业解答在我国,工伤伤残者需先进行一次性伤残评定。要是康复过程中伤情有变化,影响到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工伤认定后,等身体状况稳定了,就能启动伤残鉴定流程。
专业解答工伤伤残鉴定一般会在伤者的病情稳定后进行。等治疗结束,并且休养时间已满(通常是12个月),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具体的鉴定时间会根据伤势和康复情况来灵活安排,这样既能保证鉴定结果准确,又能保证公正,让工伤者的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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