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大于负债申请破产问题的解答如下: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即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除须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债务人资产不足于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特殊情况下,在债务人账面资产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资产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如现金严重不足、资产长期无法变现等而无法支付的情况。企业破产法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破产原因之一,目的在于涵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之外的其他情形,以适度缓和破产程序适用标准,弱化破产原因中关于资不抵债的要求。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