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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

魏** 贵州-贵阳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6.08 22:27:21 3232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今年毕业到一家公司去实习,她们是属于非全日制的,我马上就要去工作了,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个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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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而全日制用工,是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的用工。

2018-06-08 22:3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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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三类:有期限的用工-也就是所谓的全日制工,以一次工作的用工,以及临时工--即非全日制工。主要区别:
1、全日制按新法要签劳动合同,并有期限,离职符合法定条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制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合同。离职可以随时,且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全日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工资要每月发放一次。而非全日制,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工资必须在15日内发放一次。

2018-06-08 22:2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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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
1、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
2、非全日制用工时间很精确,按小时计酬,这种精确的用工方式会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
3、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有任何条件和理由,而且还不用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对企业很有吸引力,因此这种用工方式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赞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弊端: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何人都不会追求这种工作。一个员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就意味着企业不用给他上除了工伤保险以外的保险。他每天在这个企业工作两三个小时,或者四个小时,企业可以随时辞退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该怎么办呢他肯定会这样做:在一个企业里每天只工作两小时,还剩下六个小时,他就要去人才市场。只要他能找到一份全日制的、而且能把保险给他上齐的工作,他就会马上离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那个企业,因此我们说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综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利弊,我们认为尽管非全日制用工成本低,用工灵活性很强,但是企业也不可以把这种用工用在关键岗位,或者是一线岗位上,而是只能用在辅助性的岗位,或者二线岗位上。因为非全日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很差,如果把他们用在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上,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很难保证正常运行,即使能保证正常运行,也很难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

2020-11-18 10:3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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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应以口头或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全日制职工是指以日计酬、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在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应以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两者的联系主要在于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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