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 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强度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那么拘役是由哪一个部门执行的呢? 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市县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内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很多人不清楚酒驾拘役由哪个部门决定,具体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人犯教育,可以采取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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