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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一个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

郑* 澳门-圣安多尼堂区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6 20:45:34 76人阅读

我的大学同学,他是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在农村地区承包了一个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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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

2018-05-16 20: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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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租赁一个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办的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第47条也做出同样规定。

2018-05-16 20:4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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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土地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特定的人,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当事人的一方是有土地使用权人,一般是国家,由国土部门代为行使,另一方当事人一般没有严格的身份限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土地租赁合同比较接近与普通的经济合同、期限等也有不同,比如在土地被征收时,总之,后者是种特殊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是很完善。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即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一定的所有权性质,承租方通常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他诸如用途

编号:(举例) 区 镇(乡)流转第 号(出租)
  说明:合同编号,6位(流转合同统一编号,不分类型)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编号: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乙方(受让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亩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
出租土地
总面积(亩)   出租地块总数(块) 用

出租





况 地块名称 面积 等级 地类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写,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或金额)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三)租金标准变更约定: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作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和保护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因故不能继续经营土地的,应将土地退还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
  
五、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纠纷解决方法
  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1)当前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统计:
  
(2)当前地上队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
  
(3)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
  
3、出租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于的约定:
  
4、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不论从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角度来讲,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政策制定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维护农民的权益,增加农民的收入,稳定农民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的管理,那么学习和了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等相关内容是非常迫切的,是非常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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