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答辩状的事, 司法解释指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中国的司法解释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和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必须援引相应的司法解释,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一般而言,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效力位阶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当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相冲突时,遵照下位法低于上位法,应以司法解释为法律依据。因此,本案针对行政复议决定不予受理的起诉问题,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应适用《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
2018-04-30 21:03: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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