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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买卖合同解释8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李* 上海-松江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4.29 06:52:09 194人阅读

前段时间买房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候看到里面有房屋买卖合同解释8条,不太懂,想知道一下具体内容是很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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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恶意违约与惩罚性赔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本条是对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处理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在对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后果处理上,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形式外,还特别增加了对出卖人的恶意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本条规定了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两种恶意违约行为,即出卖人先卖后抵和一房数卖两种恶意违约情形。司法实践中,出卖人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情况较为普遍,严重损害了广大买受人的利益,而现行民事立法对此没有有效的处理规定,造成大量纠纷出现,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安定,现就此两种情况分述如下。

2018-04-29 06:5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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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释8条,您说的是买卖合同第八条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18-04-29 06:5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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