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因为家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想要在单位附近租套房子,同事说他有套房子可以租给我,也没有签合同就搬进去住了,请问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效吗?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以上是对于你提问的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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