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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无效合同超过一年可以随便离职吗

王* 广西-河池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4.22 14:06:35 17人阅读

我的合同在当初签的时候有问题,是无效的,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我不想干了,要是签无效合同超过一年刻意随便离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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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约定的法律行为可以补签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意志并且要符合相应合同类型的生效要件,比如买卖合同,要明确约定主体、标的、金额等基本要件。

2018-04-22 14:1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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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上诉情况,劳动者不能随时辞职,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对签无效合同超过一年的解答。

2018-04-22 14:0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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