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两参退役人员,7月份办理退休,我是85年进厂,属同制工人。86年10月份当兵,90年3月份退伍,4月份回原单位,现在社保局,认定我从90年4月份至92年4月份,还是属于合同制工人,给社保局说属于正式编制,社保局说没有文件支撑。请问这样合理吗?
殷律师认为:您退伍后原则上恢复合同制身份,不自动转为固定工,社保局认定有政策依据;但军龄应连续计算并视同缴费年限。
2026-08-13 18:2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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