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签的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我方乙方将甲方发来的协议签好后,发给甲方盖章签署,甲方已在网站作品状态显示是签约后的状态,而甲方迟迟已经三个月没有将该发给乙方的那份邮发给乙方,乙方多次追问无果,后甲方再不回复,甲方已违背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的协议规定,请问这样的协议还有法律效律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不取决于双方是否各自持有一份协议文本。只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已经成立,那么即使甲方没有将协议文本寄给乙方,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过,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协议文本的义务,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或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02 12:08:38 回复专业解答排除限制竞争纠纷中,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不同。若被诉垄断行为是横向垄断协议,原告需对被告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协议举证,证明协议存在及效果;若是纵向垄断协议,原告证明协议存在,被告证明协议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原告对被告地位及滥用行为举证,被告对自身行为正当性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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