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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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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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无“青春损失费”法定赔偿项目,离婚时仅在法定情形下支持损害赔偿,如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基于情感心理诉求,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若双方自愿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补偿,法律不禁止。但起诉要求支付,通常法院不会支持,所以一般不能认定青春损失费是应得款项。
建议:若遭遇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应收集对方过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请求法定损害赔偿。若想协商“青春损失费”,要确保双方自愿且达成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分析:
(1)我国法律无“青春损失费”这一法定赔偿项目,离婚时仅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支持损害赔偿,像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2)青春损失费是基于情感和心理层面的诉求,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若双方自愿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作为“青春损失费”,法律不禁止。
(3)若一方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通常法院不会支持,一般情况下其不能被认定为应得款项。
提醒:
离婚时主张赔偿应依据法定情形,不要寄希望于“青春损失费”。涉及赔偿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在离婚时获得赔偿,可关注对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若存在,无过错方依法可请求损害赔偿。
(二)若双方能就“青春损失费”达成自愿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不禁止,可尝试这种途径解决。
(三)若缺乏法定的过错情形,起诉要求“青春损失费”通常不会获法院支持,不建议采取此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我国法律无“青春损失费”这一赔偿项目,离婚时仅在法定情形下支持损害赔偿,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2.青春损失费是情感心理诉求,无明确法律依据。
3.双方自愿协商,一方给予对方补偿,法律不禁止。
4.起诉索要青春损失费,法院通常不支持,一般不能认定为应得款项。
结论:
一般情况下“青春损失费”不能认定为应得钱款,起诉要求支付通常不会获法院支持,但双方自愿协商给予补偿不受法律禁止。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法定赔偿项目,离婚时仅在符合法定情形,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青春损失费是基于情感和心理层面的诉求,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若双方自愿协商给予补偿,法律对此不干涉。但在诉讼中,因缺乏法律支持,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的诉求。若在情感补偿或离婚损害赔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安装损失合并审理,首先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且法院认为可合并。操作时,当事人要向法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说明安装损失相关情况及合并请求。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将多个相关案件合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以解决纠纷。
专业解答建议优先选择有丰富实务经验、熟悉多领域法律的律师。杨向东自2022年起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处理大量诉讼与非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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