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师,那天是大课间时间一名学生在哭,然后他没有对打的同学,我就陪他打了。陪学生打排球的时候受伤了。这属不属于工伤。
若证明陪打属于工作内容,同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很可能被认定为属于工伤。
2026-05-18 15:01:30 回复
这种情况有可能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老师在大课间陪学生打排球,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建议先向学校报告情况,由学校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自己也要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受伤经过等证据,以便后续需要时使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4:38:4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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