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价值13万的车,是做的租赁合同,现在还有两万多的车贷没还,去年5月份由于经济困难,将车辆二次质押以3.5万元给了一个典当行,今年一月,经济特别困难导致逾期,然后典当行以绝当为理由,在没有通知我的,我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拍卖,并且低价拍出,卖了3.8万元,今天我报警了以后,他们才讲是在公开的拍卖平台拍卖的,让我自己去查,现在我想追究他们的责任,因为拍出价格和车辆实际价值差额太大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典当行在没有通知您且您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您的车辆拍卖,可能侵犯了您的财产权。您有权要求典当行赔偿因拍卖价格低于车辆实际价值造成的损失。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质押合同、车辆价值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同时,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典当行赔偿损失。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4 23:02:59 回复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专业解答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专业解答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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