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抚养教育子女与子女赡养父母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定的。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子女之间,子女可以不赡养继父母。就你所叙述的 继母未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任务 所以 可以没有赡养义务 。配偶继承遗产是法定的。对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于继母是你父亲的配偶,当然有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利,还就是你们的协议无论是口头还书面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继承法》规定的“主要赡养义务”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即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继承法意见》第30条规定的两个方面来判断即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这个“主要”既有量上的比较,也有时间上的比较。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并且这种行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丧偶儿媳、女婿要质变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离不开赡养行为的量变。而且在量变的过程中,被继承人无义务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创造让其尽孝道从而获得继承权的机会。也即让被继承人在有收入又有自理能力,且有其他子女赡养的情况下,放弃这些优越的条件去接受本无继承权人的赡养,这与常情相悖,也与现实不符。所以,《继承法意见》规定了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取得继承权应得到的“量”,即为老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而关于精神慰藉则无法从客观上予以考量的。所以《继承法意见》关于丧偶儿媳、女婿取得继承权的规定仍有其合理性。这种中国特色的继承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仍具有积极意义,并不因社会的发展而滞后。对于尽到了一定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可以根据《继承法》第14条后段规定“继承人的以外对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酌情分配给部分遗产。以上是对如何认定赡养人尽了赡养主要义务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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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继母没有对你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话你可以不赡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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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父亲去世了,财产首先分一半给你继母,剩下的由你和你继母两个人平分,这是在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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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你父亲留下遗嘱将他的遗产全部给你的话,那么你们家的财产就是,你继母分得一半后其他的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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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你继母的女儿,不享有继承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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