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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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住的房子,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在房子里租住,楼上漏水,我是否应该第一时间找房东告诉房东一声
你好,当然需要告诉房东,你租用了房子,你有保管房子的义务。
2026-04-08 10:17:43 回复
遇到楼上漏水的情况,即使你暂时没有在房子里居住,也应当第一时间告知房东。因为作为租户,你有义务对房屋的状况进行告知,这有助于及时止损,避免损失扩大。你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书面形式告知房东,详细说明漏水情况,包括漏水的位置、程度等。同时,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照片、视频等,以便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处理。如果是房东的责任,房东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是楼上邻居的责任,房东可以协助你与楼上邻居沟通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09:07: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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