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结婚的时候,我带了一个五岁的男孩,一起生活了30年左右在三年以前由于性格合不来我们离婚了,我们是离婚不离家我们就一套房子三个人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去年看他好像生病情况越来越严重,我们怕他心情不好,我和儿子带他去旅游,去吃饭,并且他叫我儿子开车去看了他的父母,祭拜了一下,又开车又开车,我们的父亲的坟上祭拜了一下,又去养老院看了我妈妈。 5月份过节儿子带着我们出去玩儿子开的车子,他非常的开心,他喜欢逗花鸟商店,他开心的不得了边走边笑声琅琅。 7月份他病倒了,我们三个人开了家庭会议,前夫说所有的事情由我儿子出面做他的监护人,用药的情况,病情的情况都由我儿子来签字,病情非常的严重病情非常的严重,
首先,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离婚不离家且共同居住在一套房子里,这种安排在法律上是比较少见的。关于前夫生病后的事情安排,既然你们已经开了家庭会议并且前夫同意由你儿子作为他的监护人来处理相关医疗等事务,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你儿子可以依据前夫的授权来进行签字等操作。不过,为了保障各方权益,建议你们最好能有一个书面的授权文件,明确前夫的意愿和你儿子的职责范围,这样在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上能有更清晰的依据。其他方面,你们还是要多关注前夫的病情,尽量给予他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毕竟曾经是一家人,现在也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1 02:05:23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