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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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取抚养权时不应藏匿孩子,应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照片、自身的教育背景资料等。
(二)在提供证据时,要着重体现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支持、教育资源、生活陪伴等。
(三)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要尊重其意愿,可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藏匿孩子不合法,不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正当手段,不存在借此获得抚养权的条件。
2.抚养权归属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孩子年龄与意愿(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以及双方品德行为习惯。
3.藏匿孩子会伤害孩子身心,破坏其生活学习环境,司法实践中或让法院认为该方不利孩子成长,争取抚养权应合法理性,提供自身适合抚养的证据。
结论:
藏匿孩子的行为不合法,不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正当手段,抚养权应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通过合法理性途径争取。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孩子年龄与意愿(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其意愿)、双方品德和行为习惯等。而藏匿孩子不仅不合法,还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破坏其生活学习环境。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让法院认为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对争取抚养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想要争取抚养权,应该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存在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藏匿孩子不合法,不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正当手段,也不存在借此获得抚养权的条件。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
法院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包括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居住、教育情况;孩子年龄和意愿,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其意愿;双方品德和行为习惯等。藏匿孩子会伤害孩子身心健康,破坏其生活学习环境,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认为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对争取抚养权有负面影响。
争取抚养权要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可向法院提供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积极教育理念等,以此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法律分析:
(1)藏匿孩子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争取抚养权的正当手段。在法律层面,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法院判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涵盖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孩子的年龄与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其真实意愿会被尊重;还有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等。
(3)藏匿孩子会给孩子身心健康带来伤害,破坏其生活和学习环境。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让法院觉得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对争取抚养权产生负面作用。争取抚养权需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向法院提供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提醒:
争取抚养权要合法理性,切勿采取藏匿孩子这种不当行为,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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