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有书面协议,且协议选择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同时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依据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没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若没有有效的管辖协议,合同未约定履行地,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可向该地法院起诉;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就向约定的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若合同双方书面约定管辖法院,且所选法院为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同时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若没有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承揽合同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先看有无有效管辖协议,有就按协议确定法院;没有则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结论:
发生承揽合同纠纷,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无则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管辖法院就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其中,承揽合同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不过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遇到承揽合同纠纷,先查看有无有效的管辖协议是关键。如果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对管辖法院的确定仍不清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需遵循一定规则。若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应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此类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不过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先查看有无有效的管辖协议,有协议就按协议向相应法院起诉。若没有协议,可准备好相关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书面约定管辖法院,以避免后续纠纷时管辖法院确定的麻烦。
法律分析:
(1)当合同双方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存在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时,就按照该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给予了双方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2)若双方没有进行上述约定,那么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对于承揽合同而言,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不过要是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则依照约定来确定。
提醒:
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可考虑约定明确有效的管辖协议。发生纠纷时,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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