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超六十岁临时工,遭遇工伤后收集好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相关凭证,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单位有过错却拒绝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赔偿。
(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超六十岁临时工,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跟进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流程;若单位未缴纳,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超六十岁临时工工伤赔偿分情况处理。已享养老保险待遇或领退休金的,与单位是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单位有过错,要赔医疗费、误工费等,标准参照相关解释。
2.未享养老保险待遇或领退休金的,超六十岁也能认定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单位缴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没缴则单位赔,项目有医疗费、补助金等,工亡还有额外补偿。
结论:
超六十岁临时工遭遇工伤赔偿分情况,已享受养老待遇或领退休金按人身损害赔偿,未享受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法律解析:
若超六十岁临时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单位是劳务关系,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单位有过错时需赔偿医疗费等多项费用,标准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即便超六十岁也能认定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未缴纳的,单位担责。赔偿项目众多,因工死亡还有额外补助。不同情况赔偿方式不同,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超六十岁临时工遭遇工伤赔偿需区分情形处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单位是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单位有过错时,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标准参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即便超六十岁也能认定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由基金支付费用;未缴纳则单位担责。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等。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单位应明确临时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确定赔偿方式。
2.及时为未享受相关待遇的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降低自身风险。
3.遭遇工伤后,双方应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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