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物二卖时,两份买卖合同一般都有效。不动产合同,除特殊规定或约定外,成立即生效,未登记不影响效力;动产除特殊规定,交付时物权生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2.出卖人就同一物订立多份合同,无法定无效情形的,合同都有效。
3.只有一个买受人能取得所有权,未取得的可依有效合同要求出卖人担责赔偿。
结论:
一物二卖中两份买卖合同通常都有效,但只有一个买受人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事人订立涉及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若无特殊规定或约定,合同成立时即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自交付时生效,同样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只要合同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各个合同都有效。然而,标的物所有权只能转移给一位买受人。未能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可凭借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您在一物二卖等合同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物二卖中两份买卖合同一般都有效。依据法律,不动产物权相关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未办登记不影响效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虽交付时生效,同样不影响合同效力。只要合同无法定无效情形,多重买卖合同都有效,但仅一个买受人能取得所有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出卖人应遵守诚信原则,避免一物二卖,若已发生应及时与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沟通,积极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在交易时应及时办理物权登记或完成交付,保障自身权益。
3.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有效合同,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一物二卖时,两份买卖合同在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下通常都有效。不动产物权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虽交付时生效,但同样不影响合同效力。
(2)即便有多个有效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只能归一个买受人。
(3)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凭借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提醒:
在交易中要及时办理物权登记或完成交付。若遭遇一物二卖,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应及时主张违约责任。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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