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未签新合同继续居住,原合同通常是有效的,但合同性质会发生变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具体分析
合同继续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原合同的条款,如租金标准、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内容,在没有新约定的情况下,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例如,原合同约定租金每月3000元,到期后续租未签新合同,那么承租人仍需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住所;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要解除合同,也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避免给出租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在原合同到期后续签原合同,只要续签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续签后的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双方需要按照续签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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