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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营养费和护理费给多少

刘* 上海-长宁区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2.03 03:57:45 443人阅读

民事诉讼中营养费和护理费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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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营养费时,可先让医疗机构出具关于营养费的意见,同时收集当地生活水平相关资料,以便在诉讼中向法院说明自身实际需要,辅助法院酌定合理的营养费数额。

(二)确定护理费时,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准备好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材料,按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费;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收集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的证据。另外,保留好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关于护理人数的明确意见,以及能证明护理期限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2-03 09: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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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费:在民事诉讼里,营养费数额需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与医疗机构意见。法院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受害人实际需求酌定,一般每天几十元。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原则上一人护理,有明确意见可增加。护理期限到受害人能自理,残疾者最长不超二十年。

2026-02-03 09:2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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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事诉讼中营养费和护理费数额确定方式存在差异,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结合多因素酌定,护理费依护理人员收入等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营养费数额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受害人实际需要等因素酌定,一般每天为几十元。而护理费的确定较为复杂,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如果遇到民事诉讼中营养费和护理费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3 08:1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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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营养费和护理费数额确定方式差异明显。营养费主要依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受害人实际需要酌定,一般每天为几十元。
2.护理费确定更为复杂,需考虑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有明确意见的可增加。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残疾不能恢复的,依年龄、健康状况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3.建议受害人保留好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意见等相关证据。对于护理费,护理人员要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若对数额有争议,可申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026-02-03 06:5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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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营养费方面,其数额确定需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以及医疗机构意见。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受害人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酌定,常见标准为每天几十元。这样的规定既考虑到受害人身体恢复的营养需求,也结合了实际生活情况。
(2)护理费的确定相对复杂。若护理人员有收入,按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不过在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时,可按意见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若因残疾无法恢复,会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提醒:
在民事诉讼中主张营养费和护理费,要保留好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和证明,不同案情的计算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05:40:17 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辩护人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刑事诉讼为辩护人,民事诉讼为代理人辩护人与代理人的区别:(一)相同之处。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二)区别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4、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6、权限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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