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货您好,耽误您一点期间,我是银饰售货,卖了一个兑换镯子我之前接待了,我和老板说我接待来的,另一个售货员全程卖的,我没参与,那个镯子是假的,那个营业员全程卖的没用火烧旧镯子,问题出现了,然后小票写的我的名字,老板让我们一起陪,我需要承担责任吗?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这责任划分得看具体情况。你虽接待但没参与售卖,另一个售货员全程操作且没火烧旧镯子,有失职。小票写你名不代表你担责。若能证明你没参与售卖过程,可不担责。解决方案是和老板讲清实情,提供能证明你没参与售卖的证据,比如监控、同事证言等,让老板按实际情况划分责任。
2026-02-02 00:08:19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