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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继承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吗

董** 重庆-北碚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31 16:08:58 471人阅读

夫妻一方继承所得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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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一方继承所得一般为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遗嘱明确仅由一方继承时为个人财产,判断关键在于有无遗嘱指定继承归属。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过,当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表示遗产仅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配偶无关时,这部分继承所得就成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有无遗嘱指定继承归属是判定继承所得性质的核心要点。比如,若被继承人未留遗嘱,一方继承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有遗嘱明确只给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若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31 20: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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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继承所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遗嘱特别指定,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遗产仅由夫妻一方继承,与配偶无关,那么该继承所得就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对于判断继承所得财产性质,关键在于有无遗嘱明确指定归属。有指定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无指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为避免后续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可提前沟通,被继承人可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继承归属。若已发生继承且对财产性质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6-01-31 18:2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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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所得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共有属性。
(2)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被继承人在遗嘱里明确规定遗产仅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且与配偶没有关联,那么此部分继承所得就会被界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此可见,判断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性质,核心在于是否存在遗嘱对继承归属进行明确指定。有指定归一方的,就是个人财产;没有指定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处理继承财产时,要留意遗嘱是否有明确归属指定。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7:3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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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让继承所得成为一方个人财产,被继承人可立下遗嘱,明确写明该遗产仅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配偶无关。
(二)若希望继承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无需在遗嘱中做特别指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通常就会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6-01-31 17:2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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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被继承人立遗嘱明确遗产只给一方,和其配偶没关系,那这遗产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3.所以,判断继承所得是否为共同财产,重点看有无遗嘱指定。有指定归一方,是个人财产;没指定,就是共同财产。

2026-01-31 16:34:53 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其他内容补充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第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第三,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第四,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例如,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在未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此时该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应得到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也就发生转继承。不仅在遗嘱继承中会发生转继承,并且在遗赠中也会发生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在法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在未实际接受遗赠财产时死亡,该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受遗赠人应受领的遗赠财产。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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