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保留好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日后确定补偿金额。在协商补偿时,要考虑房屋增值情况,可以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现价值。
(二)婚后买房的情况。双方先友好协商房屋归属和房贷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积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情况、双方过错等相关证据,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前购房:一方婚前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2.婚后购房:婚后买的房属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先协商房屋归属与房贷承担,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通常得房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结论:
结婚时的房贷离婚后分配分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两种情况,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属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取得房屋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房屋产权归该方所有具有合理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参与了资金投入,所以产权登记方需给予补偿。而婚后购买的房屋,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房贷自然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先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若您在离婚房贷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结婚时房贷离婚后的分配确实需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离婚时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享有权益,登记方应给予补偿。这保障了非产权方在婚姻期间对房屋的贡献。
2.婚后购买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属和房贷承担,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通常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继续还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3.建议夫妻在离婚时先友好协商房贷分配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也可对财产和债务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律师解析 一、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情形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协商进行分割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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