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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爱期间的赠与,要根据赠与性质和目的来判断。像小额财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财物赠与,一般被看作是为了维系感情的无偿赠送。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送人就不能撤销。
2.对于房产、车辆、大额转账等大额财物,如果赠送人能证明这是为了结婚而附条件的赠与,当两人分手导致条件没达成,赠送人可按民法典规定,要求受赠人返还。
3.要是赠与是无条件的,且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送人就不能要求返还。
4.想主张返还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赠与是附条件的,或者存在能撤销的情况,不然就要承担举证失败的后果。
2026-01-30 22: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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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恋爱期间的赠与性质多样,需根据不同情况认定。小额财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财物赠与,多是为维系感情,属于无偿赠与,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与人不能撤销。
(2)对于大额财物如房产、车辆、大额转账等,若赠与人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而双方最终分手,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按民法典规定要求受赠人返还。
(3)若赠与是无条件的,且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则无权要求返还。
(4)主张返还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赠与附条件或存在可撤销情形,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提醒: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财物赠与,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赠与性质和目的。若对赠与能否返还存疑,可咨询专业分析。
2026-01-30 20:4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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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小额财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财物的赠与,若已完成赠与,赠与人应接受不能撤销的结果,无需再尝试追回。
(二)若赠与的是大额财物,赠与人若想主张返还,需积极收集能证明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相关协议等。
(三)若赠与为无条件且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应放弃返还诉求。
(四)主张返还的一方要重视证据收集和整理,确保证据能有力证明赠与附条件或存在可撤销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6-01-30 19:3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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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返还需看赠与性质与目的,小额或有特殊纪念意义财物一般不可撤销,大额财物若为附结婚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可请求返还,无条件赠与且财产权利转移则不可要求返还,主张返还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恋爱期间小额财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财物的赠与,通常是为维系感情的无偿行为,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与人不能撤销。而对于房产、车辆、大额转账等大额财物,若赠与人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双方分手条件未成就时,可请求受赠人返还。若为无条件赠与且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无权要求返还。在实际中,主张返还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赠与附条件或存在可撤销情形,不然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您在恋爱赠与财物返还方面遇到问题,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0 19:1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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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爱期间赠与的认定需综合考虑赠与性质与目的。小额财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财物的赠与,多为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不可撤销;而大额财物如房产、车辆、大额转账等,若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分手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可请求返还。若为无条件赠与且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则无权要求返还。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赠与人若想主张大额财物返还,应注重收集能证明赠与附条件或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赠与协议等。
-受赠人面对返还主张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据,若对方举证不能,无需返还财物。
2026-01-30 18:26: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