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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违约按什么标准来赔偿

蒋* 重庆-巫山县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6.01.28 12:32:50 493人阅读

工程延期违约按什么标准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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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违约赔偿标准以合同约定优先,若合同有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应按合同执行,如按工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按日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涵盖因延期增加的人工、材料费用,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但需证明与工程延期有因果关系且可预见。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减少后续纠纷。
2.守约方在工程延期时,及时收集和保存因延期造成损失的证据,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3.若认为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提供实际损失等相关证据。

2026-01-28 17: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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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程延期违约赔偿标准优先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就按照合同来执行,像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常见约定。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方需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含因工程延期增加的人工、材料费用等;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但需有证据证明其与工程延期有因果关系且可预见。
(3)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提醒: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赔偿标准,发生纠纷时及时收集损失证据,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8 16:0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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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所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来执行,像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就依照约定进行赔偿。

(二)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涵盖因工程延期增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但需有证据证明与工程延期有因果关系且可预见。

(三)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6-01-28 15:2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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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延期违约赔偿标准,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就按合同来,像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价一定比例付违约金。
2.若合同没约定,违约方要赔守约方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人工、材料费用增加;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但需证明与延期有因果且可预见。
3.若约定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确定。

2026-01-28 14:5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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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延期违约赔偿先按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则赔偿实际损失,约定违约金不合理时可请求调整。
法律解析:
在工程延期违约赔偿问题上,遵循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若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就按照合同来执行,像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含因工程延期增加的人工、材料费用等;间接损失如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但需有证据证明其与工程延期有因果关系且可预见。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若您在工程延期违约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8 14:11:50 回复

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关于工程延期违约金如何约定可以参照一下标准  9.13 误期赔偿  9.13.1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9.13.2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9.13.3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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