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拒绝立案,可采取多途径应对。可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明确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若认为裁定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原裁定。也可与法院沟通,确认正确的管辖法院。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要求书面裁定:让法院给出书面裁定,保障自身知情权,若裁定有误,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2.确认管辖法院:与法院沟通确定正确管辖法院,若合理,向该法院重新起诉。
3.准备起诉材料:重新起诉时准备完整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再次影响立案。
4.关注诉讼时效:处理立案问题过程中,留意诉讼时效,防止耽误时效。
法律分析:
(1)当法院以无管辖权拒绝立案时,要求其出具书面裁定是关键步骤。书面裁定能清晰呈现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为后续处理提供明确方向。
(2)若对裁定存在异议,可在规定的十日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对原裁定进行审查,以此判断其正确性。
(3)与法院沟通确定正确管辖法院也很重要。若法院指出的管辖法院合理,需向该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且准备好完整起诉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再次影响立案。同时,需留意诉讼时效,防止因处理立案问题导致时效过期。
提醒:
处理立案问题时,要严格遵守上诉期限和诉讼时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明确其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若觉得裁定有误,在收到裁定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原裁定。
(二)与法院沟通,确认正确的管辖法院。若法院指出的管辖法院合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准备好完整起诉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立案。
(三)注意诉讼时效,防止因处理立案问题耽误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若法院以无管辖权拒绝立案,要求其出具书面裁定,明确不予立案理由和依据。若裁定有误,收到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
2.与法院沟通,确认正确管辖法院。若合理,向有管辖权法院重新起诉,备好完整起诉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立案。
3.注意诉讼时效,防止处理立案问题耽误时效。
结论:
法院以无管辖权拒绝立案,可要求其出具书面裁定,对裁定有异议可十日内上诉;也可与法院沟通确定正确管辖法院,向其重新起诉,准备好材料并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法院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能让当事人清楚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保障自身知情权。若当事人认为裁定有误,在规定的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可通过二审审查纠正可能的错误裁定。与法院沟通确定正确管辖法院后重新起诉是合理的处理方式,准备完整材料可避免因材料问题再次影响立案,而注意诉讼时效则能防止因立案问题导致权利丧失。若在处理法院立案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业主前期拖欠物业费新接管该项目的公司根据交接协议代收代交,如果前物业是弃管,欠费收到后移交业委会来补充物业服务经费。
律师解析 不能。因为按照规定,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