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生育权益和子女稳定成长角度,孩子归男方抚养可能性大。
(2)子女长期随男方生活,贸然改变环境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所以这种情形下孩子归男方有利于其成长。
(3)女方有传染性疾病等严重问题不宜抚养孩子,而男方有抚养条件,为了孩子健康,孩子会倾向归男方。
(4)女方有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要求抚养孩子,为保障孩子权益,孩子会归男方。
(5)男女抚养条件相当,孩子与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能力照顾,考虑到孩子生活延续性,孩子可能归男方。
(6)八周岁以上子女有一定自主意识,其意愿受法律尊重,若愿随男方且男方有能力,孩子会归男方。
提醒:实际抚养权判定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不同案情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男方符合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更有优势,可收集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作为证据。
(二)当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应准备孩子长期与自己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邻居证言、学校证明等,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三)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男方要获取女方的病历等医疗资料,证明女方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四)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男方可收集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未支付抚养费记录、对孩子不管不顾的证人证言等。
(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男方要让祖父母出具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证明。
(六)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男方生活,可让孩子表达意愿并记录,也可让孩子写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以下情况孩子可能归男方抚养:
1.孩子两周岁以上,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
2.孩子随男方生活久,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
3.女方有传染病等重病,男方有抚养条件。
4.女方有条件却不抚养,男方要求孩子随自己。
5.双方条件相近,孩子随祖父母久,祖父母能帮忙。
6.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男方,且男方有能力抚养。
结论:在六种情形下孩子可能归男方抚养,包括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男方生活久、女方患病不宜抚养、女方不尽抚养义务、孩子随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男方且男方有抚养能力。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上述六种情形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孩子由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比如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生育权益和孩子成长稳定性考虑;孩子随男方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女方患病或不尽义务,无法提供良好抚养条件;孩子随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能帮忙,也是为孩子成长提供保障;八周岁以上孩子有一定认知能力,尊重其意愿。如果遇到子女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在抚养权判定中,若出现特定情形孩子可能归男方抚养。具体情形包括: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女方患久治不愈传染病等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生活,男方有抚养条件;女方有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男女抚养条件相当,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能力且要求照顾孙子女;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
为保障孩子权益及抚养权判定合理,建议如下:
1.男方若符合上述情形,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绝育证明、孩子成长环境证明等。
2.双方应从孩子利益出发,理性协商抚养权问题,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3.相关部门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严格审查证据,确保判定公正合理。
专业解答在哺乳期父母离婚时,孩子通常随母。但若母亲健康问题(如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经济困难、生活环境恶劣、职业影响或法律限制无法适宜抚养,且父亲愿意并能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经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
专业解答在哺乳期父母离婚时,孩子通常随母。但若母亲健康问题(如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经济困难、生活环境恶劣、职业影响或法律限制无法适宜抚养,且父亲愿意并能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经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可跟随父亲生活。
专业解答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专业解答概括而言,如果女方较之男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那么孩子应当归男方抚养,而所谓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包括有:1、女方患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2、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3、女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专业解答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律师解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判处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男方可以证明女方有以下情形之一: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男方可以证明自己有以下情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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