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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两人购房协议签订要注意什么

母* 上海-普陀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6.01.24 14:03:35 348人阅读

婚前两人购房协议签订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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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产权:详细约定出资比例和房产份额,清晰记录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保存好出资凭证,避免产权纠纷。
2.约定贷款: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明确双方还贷责任,写明一方无法按时还贷时另一方的责任和处理办法。
3.考虑使用处分:商定是否共同居住,以及一方出售或出租房产的处理方式。
4.确保自愿: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可公证增强证明力。

2026-01-24 19: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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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两人签订购房协议要注意明确产权归属、记录出资情况、约定贷款事宜、考虑房产使用和处分,确保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进行公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婚前购房协议中明确产权归属,详细约定出资比例和房产份额,能避免因产权不明产生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记录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并保存好出资凭证,是为了在可能出现的争议中证明各自的出资情况。约定贷款问题,明确主贷人、次贷人及还贷责任,能避免一方不能按时还贷时产生责任不清的状况。考虑房产的使用和处分,可提前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约定,减少矛盾。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可能被撤销。进行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使其在法律上更具保障。如果在婚前签订购房协议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24 18:2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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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订购房协议要全面细致,规避潜在风险。
1.明确产权归属是基础。详细约定双方出资比例和房产份额,记录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妥善保存出资凭证,防止因产权不明引发纠纷。
2.清晰界定贷款责任。约定好主贷人和次贷人,明确双方还贷责任,写明一方不能按时还贷时另一方的责任和处理办法。
3.考虑房产使用和处分。确定是否共同居住,以及一方出售或出租房产的处理方式。
4.确保协议真实有效。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协议可能被撤销。
5.可进行协议公证。签订协议后进行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明力。

2026-01-24 16:2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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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明确产权归属是婚前购房协议的关键。详细约定出资比例与房产份额,可从源头上避免因产权不明引发的纠纷。同时,准确记录出资方式、金额和时间,并妥善保存转账等出资凭证,这些凭证在可能出现的产权争议中至关重要。
(2)贷款问题的约定也不容忽视。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明确双方还贷责任,对一方不能按时还贷时另一方的责任和处理方式作出规定,能有效避免还贷过程中的矛盾。
(3)房产的使用和处分也需提前规划。对于是否共同居住,以及一方想出售或出租房产时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可保障双方权益。
(4)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可能被撤销。签订后进行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提醒:婚前购房协议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4 15:5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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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产权归属
详细约定双方出资比例、房产份额,记录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妥善保存转账等出资凭证,避免将来因产权不明产生纠纷。

(二)约定贷款相关事宜
确定主贷人、次贷人,明确双方还贷责任,写明一方不能按时还贷时另一方的责任和处理办法。

(三)考虑房产使用和处分
约定是否共同居住,以及一方想出售或出租房产时的处理方式。

(四)确保协议真实有效
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协议可能被撤销。

(五)可进行公证
签订协议后,可考虑公证,增强协议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1-24 15:09:04 回复

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律师解答】一、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4.收购目的;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7.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8.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9.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10.中国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二、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监局、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批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更改其收购要约条件距初始要约期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要约期,延长后的要约期不应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安排。三、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监局、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批准后予以公告。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更改其收购要约条件距初始要约期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要约期,延长后的要约期不应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安排。

对于认购协议签订时该注意哪些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定金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定金能不能退?答案是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当作价款或者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订金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讳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那订金可以退吗?可以,订金可以退!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3、诚意金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诚意金来体现。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预售许可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预售许可金无法律效应!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_、抬高房价、无法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4、意向金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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