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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受损方,应在合同订立时与违约方充分沟通,明确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以便满足可预见规则。
(二)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受损方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保留好采取措施的相关证据。
(三)准确计算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并在索赔时如实扣除,遵循损益相抵规则。
(四)积极收集可得利益损失大小、计算方式等相关证据,确保举证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24 16: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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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预见规则:违约方签合同时能预见的损失才需赔偿,预见不到则无需赔偿。
2.减损规则:受损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做的话,扩大的损失不能索赔。
3.损益相抵规则:赔偿额要扣除受损方因违约得到的利益。
4.举证责任:受损方要证明可得利益损失大小及计算方式,举证不足,索赔请求可能不被支持。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复杂,要结合合同履行和市场行情判断。
2026-01-24 15: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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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受损方承担举证责任,计算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中,可预见规则要求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该损失才需赔偿;减损规则规定受损方有义务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损失索赔;损益相抵规则是要从赔偿额中扣除受损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举证责任由受损方承担,举证不充分法院可能不支持索赔请求。由于可得利益损失计算复杂,需结合合同履行和市场行情等判断。若遇到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相关问题,情况较为复杂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4 15:0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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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遵循多项规则。可预见规则要求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该损失才需赔偿;减损规则下,受损方有义务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索赔扩大损失;损益相抵规则需从赔偿额中扣除受损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举证责任由受损方承担,举证不充分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合同订立时,双方应明确可能的损失范围,让违约方有合理预见。
2.受损方在违约发生后,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留相关证据。
3.计算赔偿额时,准确扣除因违约获得的利益。
4.受损方做好充分举证准备,明确可得利益损失大小及计算方式。同时结合合同履行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判断损失。
2026-01-24 14:1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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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预见规则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重要前提,意味着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该损失有预见可能性才需赔偿。若超出其预见范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减损规则要求受损方在知晓违约情况后,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若未履行此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
(3)损益相抵规则体现公平原则,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要扣除受损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以准确确定实际损失。
(4)举证责任在于受损方,需对可得利益损失的大小和计算方式等进行举证。若举证不足,其索赔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完全支持。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提醒:受损方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采取减损措施。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24 13:0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