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和保证人可自行约定保证责任期限,不过要注意约定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否则视为无约定。
(二)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无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借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按约定执行。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无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日起算。
3.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结论:
借款保证人保证责任期限可约定,约定有条件限制,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规定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影响保证期间。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保证人可对保证责任期限进行约定,不过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这种约定无效,视为没有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同时,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此变更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借款保证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你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1.借款保证人保证责任期限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不过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无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3.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建议: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时,应明确且合理,避免出现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情况。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时,需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以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分析:
(1)借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限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这种约定无效,视为没有约定。
(3)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提醒: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时要合理合法,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况;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时,务必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期间按原规定执行,建议咨询以应对不同案情。
专业解答保证期间是规定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固定期限,不受中止、中断或延长影响。债权人和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若早于或同时等于主债履行期,则视作无约定。无明确约定时,保证期间自主债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开始计算。若主债履行期未明确,保证期间从债权人催告债务履行宽限期满时开始。
专业解答债权人与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但早于或同步主债履行期的约定无效。无明确约定时,保证期间从主债实际或宽限期内届满之日起算,通常为6个月。若主债履行期不明确,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催讨宽限期满时起算。
专业解答连带担保责任期限应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六个月。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有异议,则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
专业解答连带担保责任期限应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六个月。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有异议,则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
专业解答连带担保责任期限应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算六个月。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有异议,则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
律师解析 担保人责任期限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析 担保人责任期限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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