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若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不还就可起诉;没约定还款时间,随时可要求还钱,给合理准备时间后仍不还,就能起诉。解决方案是先和朋友沟通,了解不还钱原因并协商还款计划;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若沟通无用,可考虑走法律途径追款。
2026-01-21 21:07:09 回复专业解答如果您把钱借给了好朋友,可是他们却没按照之前说的还钱日期来还给您,那您得赶紧找人民法院解决问题。您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那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让他还清欠款。要是法院判了您胜诉,但那个家伙还是死皮赖脸不肯掏钱的话,您就得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有期限的,只有两年。
专业解答要是你的朋友找你借钱却老赖着不给的话,这时候就可以找咱们人民法院去告他了。我们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是这么规定的,欠债还钱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法院也会帮你把这个钱要回来的。具体来说,就是你得先去法院起诉你的朋友,然后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再过两年的时间,如果你的朋友还是没有还钱给你,那你就可以再次去找法院申请执行了。
专业解答好,我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了啥事儿吧。这条法规告诉你,那种叫做机关法人的东西,就是政府部门那类的,不能给你做保证人。当然,这是有特殊情况,就比如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贷的话,那还是可以的。还有,那些为了公益事业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给你做保证人的。
专业解答如果那个给你做担保的人没签字,你得赶快告诉债权人,让他把那个要转移的债务先收回来再说,这样他才能重新找人担保。不然的话,你作为担保人就要负责到底。再来说说另一种情况,就是你是债权人,而你的朋友是债务人,这时候你得记住一点,你得签字确认才算数。那么这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你就不管用。
专业解答朋友要是欠债不还,你手头正好有份借条做证据,那就可以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来起诉他。这个法规说了,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期限最后一天算起的。如果借条上写得清清楚楚的还款日期,那就是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算这两年的申请执行期;但如果借条上没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那就从借条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算两年的申请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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