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那曲法律咨询 > 那曲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 征地补偿协议申请复议存在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协议申请复议存在哪些规定

邓* 西藏-那曲 补偿标准咨询 2026.01.20 11:53:53 400人阅读

征地补偿协议申请复议存在哪些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那曲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那曲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提出征地补偿协议复议申请有时间限制,通常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除非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申请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申请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应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这为不同情况的申请人提供了便利。
(3)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明确的审查和决定期限保障了复议程序的效率。
(4)复议机关通常是作出征地补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且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提醒:
申请征地补偿协议复议务必严格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9:39:00 回复
咨询我

(一)申请人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若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则按法律规定执行。
(二)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申请,可书面也可口头,复议机关通常是作出征地补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
(三)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四)受理后一般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五)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6-01-20 17:42:38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人对征地补偿协议申请复议,要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时可书面或口头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3.申请复议要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机关通常是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政府。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

2026-01-20 16:01:1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对征地补偿协议不服申请复议,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超六十日除外),向有权机关书面或口头申请,复议机关五日内审查,受理后六十日内出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不超三十日,复议机关多为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对征地补偿协议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严格限制在六十日内,这是为保障行政效率和当事人权益及时处理。申请形式灵活,可书面可口头,方便不同情况的申请人。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五日审查,能快速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案件。作出复议决定的六十日一般期限及最长不超三十日的延长期限,能确保案件在合理时间内有结果。复议机关通常为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这样的设置便于监督和纠错。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是为保障行政行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在征地补偿协议复议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6-01-20 14:55:13 回复
咨询我

1.对征地补偿协议申请复议,申请人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六十日的按其规定。申请时可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3.申请复议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机关通常是作出征地补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

建议: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时间节点,尽早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明确复议机关,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若对复议流程不熟悉,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1-20 13:39: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征收补偿协议可以行政复议吗

    专业解答可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4.09.19 1416阅读
  • 征收补偿协议可以行政复议吗

    专业解答可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4.09.06 1267阅读
  •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复议

    专业解答在拆迁补偿争议中,如协议属民事合同,可考虑民事诉讼;但如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证书变更、自然资源权属、经营自主权侵害、违法收费等行为感到权益受损,公民、法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旨在纠正行政主体不当行为,保障合法权益,涉及法定程序违规或未履行法定职责等也可成为复议理由。

    2024.09.04 2065阅读
  •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能否复议?

    专业解答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能复议,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对此来进行行政诉讼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能否复议,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2024.03.01 2047阅读
  •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可以复议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可以复议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4 1813阅读
  •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可以复议?

    律师解析 征收拆迁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双方协商签订,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5.05.01 997阅读
  • 征收补偿协议可以行政复议吗

    律师解析 可以。

    2025.01.12 1238阅读
  •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行政复议吗

    律师解析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2024.10.28 1168阅读
  • 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律师解析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公开。国土资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4.10.18 1009阅读
  •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能复议

    律师解析 征收拆迁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双方协商签订,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4.09.01 90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