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垫江县法律咨询 > 垫江县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婚前存的定期婚后这笔钱归谁

婚前存的定期婚后这笔钱归谁

康* 重庆-垫江县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6 11:01:33 369人阅读

婚前存的定期婚后这笔钱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垫江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垫江县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婚前存的定期存款,婚后依旧归存款人个人。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就变成夫妻共有。
2.判断财产归属,主要看取得时间,婚前取得通常算个人财产。
3.若婚后操作这笔定期,比如取出再存还和婚后收入混在一起,财产性质会难区分,离婚分财产时易有纠纷。
4.建议留存存单、交易记录等,证明财产是婚前的。

2026-01-16 17:24: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存的定期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仍归存款方所有,但婚后操作可能影响财产性质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判断财产归属主要看取得时间,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存的定期在结婚登记前就已存在,所以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婚后对这笔定期进行取出再存等操作,还与婚后收入混同,会使财产性质难以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时易引发争议。为避免此类情况,建议保留相关存单、交易记录等,以此证明财产的婚前属性。如果在财产归属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6 15:55:17 回复
咨询我

婚前存的定期在婚后仍属存款方个人财产,因其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财产归属主要看取得时间,结婚登记前取得的通常为个人财产。

但婚后若对定期存款进行操作,像取出再存并与婚后收入混同,会使财产性质难以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时容易引发争议。

为避免争议,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保留好相关存单、交易记录等,以此证明财产的婚前属性;二是尽量避免将婚前定期存款与婚后收入混同操作;三是若涉及复杂的资金操作,可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操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2026-01-16 15:04:1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前存的定期属于个人财产。由于其是在结婚登记前取得,依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操作可能影响财产性质。若婚后对婚前定期存款进行取出再存等操作,还与婚后收入混同,那么财产性质就难以区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因此产生争议。
(3)保留证据很重要。为了证明财产的婚前属性,建议保留好相关存单、交易记录等。

提醒:
婚前定期存款虽属个人财产,但婚后操作易引发财产性质争议,建议保存好相关凭证,若情况复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3:22:48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前定期存款属于个人财产,要明确财产归属,关键看取得时间,结婚登记前取得的通常是个人财产,所以婚前存的定期婚后仍归存款方。
(二)婚后对婚前定期存款操作时需谨慎,避免取出再存并与婚后收入混同,防止财产性质难以区分,引发离婚分割财产的争议。
(三)要保留好相关存单、交易记录等证据,以此证明财产的婚前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存的定期属于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026-01-16 11:41: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提存期间标的物孳息归谁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标的物的孳息,指由标的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指依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比如金钱所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自然孳息指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比如母牛所生产的牛犊、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作为标的物的所有者,债权人应当支付提存费用,不支付提存费的,提存人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物。提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存的效力有哪些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