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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订立买卖合同时,定金约定应控制在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超出部分无定金效力,按一般款项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但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若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与约定不同,会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这意味着在买卖交易中,如果定金约定超过了规定比例,超出部分就无法像定金那样发挥双倍返还等作用,只能当作普通款项。所以,为保障定金权益,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合理约定定金数额。若对买卖合同定金约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1 19: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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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时,需将数额控制在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以内,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只能按一般款项处理,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与约定不同时视为变更约定数额。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签订合同前仔细核算主合同标的额,精准确定定金数额,确保在百分之二十以内。
-交付定金时严格按照约定数额执行,避免因交付数额不同引发约定变更。
-若合同涉及定金条款,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保障定金约定合法有效。
2026-01-11 18:0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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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我之前了解过一个类似的买卖交易,双方没注意这个比例,最后就出了问题。
2.若定金数额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就不具备定金的效力了。简单说,这部分钱就不能按照定金的规则来处理。
3.要是实际交付的定金和约定数额不一样,不管是多了还是少了,都看作是对定金数额约定的变更。
4.所以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定金最好定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不然超出部分不能按定金规则处理,只能当作普通款项。
2026-01-11 16:1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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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不过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一规定是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定金数额过高给一方带来不合理的负担。
(2)若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比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定金约定了30万,那么只有20万具有定金的法律效果。
(3)当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数额不同时,会视为对约定定金数额的变更。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的原则。
提醒:订立买卖合同时务必将定金控制在标的额百分之二十以内,避免超出部分无法实现定金效果。不同案情定金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6-01-11 15:0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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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合同标的额,在约定定金数额时,仔细计算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将定金约定控制在此范围内,确保定金能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二)若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与约定数额不同,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确认,按变更后的定金数额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三)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约定定金条款,写明定金数额、交付方式、时间等关键信息,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6-01-11 14:29: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