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一下判处拘役是当庭执行吗?求帮助

你好,请问一下判处拘役是当庭执行吗?求帮助

李*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09 21:49:07 80人阅读

你好!我有个同学和邻居发生争执打架导致重伤,被公安人员拘役,现在想咨询一下判处拘役是当庭执行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起进行计算的,如果之前当事人已经被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是抵一日刑期的。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同时,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018-04-09 22:01: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下面就判处拘役是当庭执行吗问题回答如下: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1、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拘役的适用对象以上是如果法院判拘役会当庭执行吗的回答

2018-04-09 21:51:07 回复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拘役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当地有设立拘役所的在拘役所执行,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在当地看守所执行。这就是我对你 问题的回答,请参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19413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227896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4689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8920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