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以法定情形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男方需准备好能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女方拒绝退还彩礼,要收集能证明双方共同生活、结婚时间较长等情况的证据,像共同居住证明、生活开销记录等。
(三)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彩礼退还问题,若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