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入职一个月未交社保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反映、仲裁等途径维权,维权时要保留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需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入职一个月未交社保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劳动者维权有多种途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也能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还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由其督促补缴;若单位拒绝补缴,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至关重要,这能为自身权益维护提供有力支撑。如果在处理社保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需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入职一个月未交社保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2.维权途径如下: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由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
-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要求补缴社保。
3.建议劳动者在主张权利时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开始的30天内,得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要是入职一个月了还没交社保,那就违反社保法了。
2.劳动者维权途径有这些:
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让他们把社保补上。
其次,能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再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由其督促单位补缴。
最后,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同时让单位补缴社保。
3.劳动者主张权利时,要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是法定义务,入职一个月未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2)劳动者维权途径多样。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社保,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其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也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由其督促单位。若单位仍拒绝补缴,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
(3)劳动者在维权时,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至关重要,这是维权的关键支撑。
提醒:
劳动者维权应及时,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解决方案。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时,劳动者要明确表达补缴社保的诉求,心平气和沟通,了解单位未缴纳原因,争取协商解决。
(二)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详细说明情况,配合监察部门调查。
(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情况时,如实告知入职时间、未缴纳社保等信息,便于其督促用人单位。
(四)申请劳动仲裁时,按仲裁委员会要求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关证据,积极参与仲裁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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