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返还彩礼,需举证;未离婚一般不支持返还。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主张返还,同样需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在婚姻关系里,领证意味着法律上结婚。若领证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不过要提供如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未共同生活。若双方未离婚,通常不能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另外,若婚前给付彩礼让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离婚时也能主张返还,前提是要举证证明生活困难这一事实。如果在彩礼返还问题上有疑惑或需要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会支持,但要以离婚为条件。领证意味着法律意义上结婚,领证后未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一方能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返还彩礼。
2.主张返还彩礼需提供确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像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若双方未离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请求。
3.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主张返还,不过要举证证明生活困难事实。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若有返还彩礼诉求,应及时收集未共同生活或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
2.若想主张返还彩礼,需先完成离婚程序。
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办了结婚登记却没一起生活,当事人要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会支持,但得是在双方离婚的前提下。
2.领了证就是法律意义上结婚,领证后没一起生活,给彩礼的一方能在离婚诉讼里要求返还彩礼。不过,要求返还得拿出没一起生活的证据,像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
3.要是双方没离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4.另外,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能要求返还,同样要证明生活困难的情况。
法律分析:
(1)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但要以离婚为条件。领证意味着法律上结婚,领证后没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在离婚诉讼时能主张返还。
(2)主张返还彩礼需举证证明确未共同生活,像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
(3)若双方未离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请求。
(4)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主张返还,不过要举证证明生活困难事实。
提醒:
主张返还彩礼要重视证据收集,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领证后未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想主张返还彩礼,应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同时要收集分居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确未共同生活。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也能主张返还,不过要举证证明生活困难的事实。
(三)若双方未离婚,通常不能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能否索回彩礼款项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领取婚姻证书者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对于有请求权的当事人而言,若能证明他们在遭遇以下情况时,按照传统风俗所赠送的彩礼应被召回。
专业解答在通常情况下,彩礼款项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婚前财产。无法否定的是,当婚姻缔结之际,彩礼所代表的馈赠,理应被视为是给予女方个人的赠与行为,因此应当归属于女方作为其独享之个人财产,此种是属于婚前财产一类的范畴;然而,假如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彩礼问题通过特定的财产协议达成规定,使得彩礼归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话,那么根据这份协议,上述彩礼款项就会相应地转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尚未领取婚姻证书者,通常条件下需全额返还彩礼。然而鉴于彼此已共同孕育子女,现实操作过程中会结合实际状况,适度退回彩礼。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如经查实符合以下描述之情状,人民法院应给予彩礼返还诉求以法律支持。
专业解答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可以要回来。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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