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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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相亲介绍了个对象,是奔着结婚去的,但是由于彩礼太高导致分手,然后就是期间买的那个手机,还有手链,手表的一系列奢侈品,要回对方不给,是否可以诉讼?
需要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行为,金额较大的话,明显超出恋爱所需,通过起诉可以追回部分
2026-02-04 18:07:29 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诉讼。在以结婚为目的交往期间赠送的大额财物,如手机、手链、手表等奢侈品,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达成,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你要收集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赠与目的和财物价值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
2026-02-04 14:25:59 回复专业解答排除限制竞争纠纷中,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不同。若被诉垄断行为是横向垄断协议,原告需对被告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协议举证,证明协议存在及效果;若是纵向垄断协议,原告证明协议存在,被告证明协议无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原告对被告地位及滥用行为举证,被告对自身行为正当性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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