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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计算要根据不同情形区分认定。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总额按行为人实际骗取财物价值总额算;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为准确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司法人员需深入研究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犯罪行为类型。在处理恶意透支案件时,要严格审查银行收费明细,确保额外收费不被错误计入犯罪数额。同时,要强化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保证犯罪总额认定的准确性,为定罪量刑提供坚实的数额基础。
2026-01-04 11: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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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计算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总额按行为人实际骗到的财物价值算。
2.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是持卡人不还或者没还的金额,像复利、滞纳金、手续费这些银行额外收的费用不算在内。也就是说,恶意透支数额指的是在规定条件下,持卡人没还的本金,银行额外收费不能算进犯罪数额。
3.这些计算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在认定犯罪总额时,要结合具体犯罪行为类型,这是定罪量刑的重要数额基础。
2026-01-04 09:4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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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信用卡诈骗中,若使用伪造、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总额按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总额计算。这体现了对实际诈骗所得的认定,强调了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2)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这明确了恶意透支犯罪数额仅以本金为准,避免将银行额外收费纳入犯罪数额,确保了定罪量刑的准确性。该计算标准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处理信用卡诈骗案件时,需根据不同犯罪行为类型准确认定犯罪总额,为定罪量刑提供基础。
提醒:
信用卡使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实施诈骗行为。不同类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计算不同,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2026-01-04 09:1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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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的情况,在计算犯罪总额时,要准确统计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可通过收集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来确定。
(二)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在计算犯罪总额时,只统计持卡人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需仔细审查银行账单,将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排除在外。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026-01-04 08:0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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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计算需区分情形,使用伪造等信用卡诈骗以实际骗取财物价值计,恶意透支型以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本金计,不含银行额外收费。
法律解析:
根据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不同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计算方式不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以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总额作为犯罪总额。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总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银行收取的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计入。准确认定犯罪总额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若遇到信用卡诈骗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4 06:33: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