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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主动操办结婚和离婚如何处理

马** 辽宁-阜新 离婚咨询 2026.01.02 12:05:19 378人阅读

女方主动操办结婚离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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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方面
女方在操办结婚事宜时,要和对方充分沟通,确认双方都有结婚的意愿。同时,仔细核实双方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有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法定结婚条件。之后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离婚方面
若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然后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根据双方感情状况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6-01-02 16: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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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结婚需双方自愿、符合法定条件并共同登记才有效;离婚时自愿则签协议经冷静期领证,一方不同意可诉讼,都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是婚姻有效的基础,同时要符合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条件,并且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才受法律保护。离婚方面,若双方自愿,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这些法律规定旨在确保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遵循一定程序,保障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如果在结婚或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14:5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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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和离婚都需遵循法定程序与条件,以保障双方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离婚则分自愿和一方不同意两种情况处理。
2.结婚时,女方主动操办要确保双方都有结婚意愿,且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如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之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3.离婚时,若双方自愿,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后,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判决。
4.建议结婚双方在筹备婚礼前,充分沟通确认结婚意愿,提前了解法定结婚条件。在离婚时,若双方自愿离婚,应认真拟定离婚协议,保障自身和对方合法权益;若涉及诉讼离婚,要准备好相关证据,配合法院审理工作。

2026-01-02 14:4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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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时,男女双方都要完全自愿。要是女方主动操办婚事,得保证两人都有结婚的想法,同时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比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才有效。
2.离婚时,如果双方都自愿,就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就能领取离婚证。
3.要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来作出判决。
4.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

2026-01-02 14:2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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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结婚要求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女方主动操办结婚事宜时,必须保证双方都有结婚的真实意愿,且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如达到法定婚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同时,只有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分为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自愿离婚时,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

提醒:结婚和离婚都关乎重大权益,务必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在处理相关事务时,要确保表达真实意愿,避免后续纠纷,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02 13:10:17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业主大会选票如何送达对于选票的递送方式,“穿着物业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将选票送到业主家里,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4、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5、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6、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7、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三)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四)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8、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二)关于表决票的发放。表决票应交给业主,有条件的,可以采用递交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业主。如收到表决票的是非业主使用人时,应告知非业主使用人及时转交或告知业主。9、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在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组织人员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注:1、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回避,不能担任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等工作;2、投票期限一般为10日之内,1500户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的投票期限可以延长至15日。3、投票的时间超过一天的,在投票当天截止的时间,在筹备组、业主代表与县、区房管部门三方见证下共同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毁损投票箱。4、业主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代理人须出具业主的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书面的委托书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10、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投票结束后,在县、区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开箱验票,统计会议结果。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选票,才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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