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原告应自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案件受理费,反诉者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分别预交,上诉期未交法院通知7日内交;符合条件可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的交纳有明确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原告和反诉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上诉案件受理费的预交规则,确保了上诉程序的有序开展。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机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人文关怀。若不按规定交纳费用且无合理申请或申请未通过,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这有助于维护诉讼秩序。如果大家在诉讼费用交纳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当事人需按规定及时交纳诉讼费用。原告应自接到交纳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案件受理费,反诉者自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则分别预交,上诉期未预交的法院会通知7日内补交。
2.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3.若当事人逾期不交纳且未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在指定期限仍未交,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诉讼费用交纳通知,按时履行义务。如需司法救助,应及时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诉讼进程。
法律分析:
(1)对于一审案件,原告需在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的当事人要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这明确了一审阶段当事人缴纳费用的时间节点,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开展。
(2)上诉案件中,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若双方都上诉,则分别预交。若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法院会通知其7日内补交。
(3)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但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且未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将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提醒:
当事人务必留意诉讼费用的交纳时间,若有经济困难可及时申请司法救助,避免因未缴费导致不利后果。
(一)原告需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案件受理费,反诉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受理费。
(二)上诉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则分别预交,上诉期内未预交的,法院会通知7日内补交。
(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四)若逾期不交纳又未申请司法救助,或申请未获批且指定期限内仍未交,按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