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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否延长或缩短

谢** 吉林-松原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31 14:14:19 360人阅读

试用期可否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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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试用期可依法延长或缩短,缩短需双方协商一致,延长需满足协商一致且不超法定最长期限等条件。

法律解析:
缩短试用期对劳动者有益,法律未作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进行。延长试用期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延长后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三是需在试用期届满前达成一致,试用期已过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延长。若对试用期延长或缩短的具体操作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权益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18: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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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调整需遵循合法与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其中缩短试用期对劳动者更有利且操作简单,延长试用期则需满足多项法定条件才能合法有效。

1.缩短试用期的操作方式较为简便。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缩短试用期,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实施。这种调整直接对劳动者有益,能让劳动者更快结束试用阶段,提前享受正式员工的各项待遇。

2.延长试用期需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首先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决定延长。其次,延长后的试用期总时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最后,延长试用期的协商需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若原试用期已经结束,用人单位不能再单方面要求延长试用期。

2025-12-31 18:0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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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试用期可以依法延长或缩短。

(2)缩短试用期对劳动者有益,法律未作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缩短。

(3)延长试用期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双方协商一致,且延长后的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届满前与劳动者就延长事宜达成一致,若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不能再单方延长。

提醒:
劳动者面对试用期调整时,需注意延长试用期的法定条件,若用人单位未协商一致或延长后超过法定上限,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维护权益。

2025-12-31 16:3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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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缩短的处理方式:法律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缩短试用期,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缩短试用期对劳动者有利,双方达成一致后,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二)试用期延长的注意事项:延长试用期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二是延长后的试用期总时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三是需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完成协商。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延长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025-12-31 16: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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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的时长并非固定,可依法进行缩短或延长,但两种调整的具体要求存在差异。

2.缩短试用期对劳动者有益,法律未禁止该行为,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就能合法缩短试用期时长。

3.延长试用期需满足多项条件:需双方协商一致;延长后的总时长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如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多六个月;且协商必须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延长。

2025-12-31 15:21:15 回复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期间的长度,可将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两类:1.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特殊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1)时效期间不同。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2)时效期间起算不同。如海商法第258条第1项规定: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刑法上的诉讼时效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被侵害人向有关机关提讼本该受案而没有受案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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