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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为名的诈骗罪咋认定

李* 重庆-涪陵区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2.30 19:00:22 484人阅读

以借为名的诈骗罪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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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以借为名的诈骗罪认定需从主客观方面考量,要结合借款理由、款项使用、还款行为及态度等多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像编造虚假借款用途并将款项挥霍、赌博或携款潜逃,就符合诈骗的主观要件。客观上,虚构事实如编造不存在的借款事由,隐瞒真相如掩盖无还款能力等情况,都构成诈骗行为。在判断是否构成以借为名的诈骗罪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借款后积极还款,即便未还清,通常不认定为诈骗;若借款后逃避还款、失联,诈骗可能性大。如果遇到涉及以借为名的纠纷,难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23: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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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为名的诈骗罪认定需从主客观多方面考量。主观上需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即借款时就无归还打算,像编造虚假用途,将款项用于挥霍、赌博或携款潜逃等。客观上要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虚构事实如编造不存在的借款事由,隐瞒真相则是掩盖无还款能力等情况。

判断是否构成此类诈骗,要结合多因素。借款理由不合理、款项用于不当之处、无还款行为和能力、借款后逃避失联,诈骗可能性大;若借款后积极还款,即便未还清,一般不认定为诈骗。

为准确认定此类犯罪,司法人员应全面调查款项使用情况、还款能力及态度等。民众在借贷时要谨慎核实对方情况,保留证据,降低风险。

2025-12-30 22:5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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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以借为名的诈骗罪认定需从主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行为人需有非法占有目的,若在借款时就没打算归还,像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把款项用于挥霍、赌博,甚至携款潜逃,就符合主观诈骗特征。
(2)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是编造不存在的借款事由,如称家人病重急需钱;隐瞒真相则是掩盖自身无还款能力等状况。
(3)判断是否构成诈骗要结合多种因素。包括借款理由是否合理、款项使用情况、有无还款行为和能力、借款后的态度等。借款后积极还款,即便未还清,通常不认定为诈骗;而借款后逃避还款、失联,诈骗可能性较大。

提醒:
遇到借款纠纷时,要综合判断是否存在诈骗可能,若难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2-30 22:1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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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方面判断,重点关注行为人借款时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可查看其是否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款项是否用于挥霍、赌博或有无携款潜逃情况。
(二)客观方面判断,留意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虚构事实如编造不存在的借款事由,隐瞒真相如掩盖无还款能力的情况。
(三)综合多因素判断,考虑借款理由合理性、款项使用情况、有无还款行为和能力、借款后态度。积极还款但因客观原因未还清,一般不认定诈骗;逃避还款、失联,诈骗可能性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5-12-30 21:1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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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层面,以借为名的诈骗需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借款时就没打算还。像编造虚假用途,把钱用于挥霍、赌博或携款跑路。

2.客观层面,要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是编造不存在的借款事由,隐瞒真相是掩盖无还款能力等情况。

3.判断时结合多种因素,如借款理由、款项使用、还款行为能力及态度等。积极还款即便未还清,一般不算诈骗;逃避还款、失联则可能性大。

2025-12-30 20:54:0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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