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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樊** 黑龙江-大兴安岭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30 01:46:45 335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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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劳动者无过错时,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解除合同;二是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三是用人单位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如未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意见等;四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也视为非法解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如果在工作中遇到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08: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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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非法解除,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1.劳动者无过错时,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也未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或条件,比如未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相关意见等,就实施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行为也视为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若希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继续履行。

2.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双倍补偿则在此基础上乘以二。

3.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12-30 06: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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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除。

(3)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法解除。

(4)用人单位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如未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意见等,即实施裁员的,属于非法解除。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非法解除。

(6)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双倍经济补偿为该标准的两倍。

提醒:
劳动者遭遇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保留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案情不同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06:1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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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解除行为是否违法。劳动者可对照自身情况判断,比如是否处于医疗期、孕期等法定不得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否在无过错时未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就解除,或者裁员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收集相关证据。保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通知、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材料,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解除行为违法。

(三)选择维权途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5-12-30 05:1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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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无过错时,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解约,属于非法解除。

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受保护阶段,用人单位解约构成非法解除。

裁员未按法定程序操作,比如未提前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未听取意见,属于非法解除。

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致劳动者解约,视为单位非法解除。

劳动者遇非法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2025-12-30 03:44:13 回复

你好,需要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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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哪些情况下属于医疗过失

    专业解答1、医护人员在没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作出的医疗操作,同时也是符合自身水平的,而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患者人身受到损害的。2、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过于自信,从而为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3、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但实际因为自己的疏忽并没有遇见,从而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2024.09.24 356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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