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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身故,未成年子女能有什么待遇

彭** 黑龙江-七台河 劳动保障咨询 2025.12.29 02:44:53 413人阅读

职工因病身故,未成年子女能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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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病身故,未成年子女可享遗属待遇。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其遗属能从基金中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各地不同。

3.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职工生前工资。未缴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2025-12-29 09:0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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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因病身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可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因病身故,遗属能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获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各地不同。对于未成年子女,若符合条件,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且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职工生前工资。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应待遇就由单位承担。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对相关待遇的申请和标准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9 07:2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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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病身故,未成年子女可享遗属待遇以保障生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其遗属能从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各地不同。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职工生前工资。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相关待遇由单位承担。
1.单位应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承担高额费用。
2.遗属要了解当地政策标准,及时申请应得待遇。
3.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单位依法缴费,保障遗属权益。

2025-12-29 06:1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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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因病身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遗属能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依各地规定执行。这体现了国家对参保职工遗属的基本保障,减轻其因职工身故带来的经济压力。
(2)该职工的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不同亲属身份有不同比例标准,且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职工生前工资。
(3)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遗属待遇由单位支付,这保障了职工遗属在单位未履行义务时仍能获得应有的权益。

提醒:
各地遗属待遇标准有差异,建议及时了解当地政策。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单位支付待遇,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9 05: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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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应及时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并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准备好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按当地规定流程办理。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准备好能证明主要生活来源依赖职工、子女无劳动能力等相关材料。
(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遗属可与单位协商相关待遇支付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5-12-29 03:51:12 回复

职工因病死亡待遇: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根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0]29号)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计发。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救济: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保险科处长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冀劳办[1994]221号)精神,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可同时享受《劳保条例》规定的一次性6~12个月的救济费;冀劳险[1993]155号文规定的按月发给的生活困难救济费;按冀劳险[1992]145号文规定发给的一次性每人186~252元的粮价调整补偿;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加关系。3、遗属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根据冀劳险[1993]155号文件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救济费标准,参照民政部门现行社会救济标准执行,即:居住在城镇的,每人每月45~5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人每月30~40元。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生活困难救济费总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70%。供养直系亲属是孤寡老人和孤儿的,每月救济费可增发10~15元。该标准随社会救济费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工龄不满5年的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救济: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冀劳办[1994]221号文件规定,工龄不满5年的正式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不执行155号文,其死亡待遇仍按《劳保条例》的规定执行(一次性支付死者本人工资6~12个月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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